English

减免税费百姓买房实惠有多大?

1999-09-05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日前,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并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次减免税费的主要内容有:

营业税的减免;

土地增值税的减免;

契税减免;

积压空置商品房的税收减免。

此次税费减免后,新、旧规定之比较,给普通百姓购房带来的实惠有多大呢?

根据国家原规定,房地产交易环节中销售方应缴纳营业税,按销售收入的5%计征;土地增值税,按土地增值额的20%—60%计征。买方应缴纳契税,按成交金额的3%—5%计征。举个例子:

李某拥有居住一年以上的房改房一套,现评估价为20万元,换一套总价款为30万元的自用普通商品住宅,能带来多少实惠?

若调换普通住宅,李某得到的实惠主要有:免缴旧房营业税1万元(20万×5%);减免契税0.6万元(30万×2%),假设原规定契税按4%缴纳。合计为1.6万元。

若购买的新房是国家认可的积压商品房,李某得到的实惠主要有:免缴旧房营业税1万元;减免契税1.2万元(30万×4%);从开发商那里得到免税5%的价格优惠1.5万元(30×5%)。三项合计得到实惠3.7万元。也就是说,李某若是在8月1日前换房,需找补差价12.2万元,现在实施以旧换新,仅需支付差价8.5万元。

此次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将大大减轻普通百姓购房的税费负担,初步估计,普通住宅购销环节的税收负担由原来的10%左右,降为4%-5%左右;积压空置房购销环节的税费负担由原来的10%左右,降为1%左右。为广大中、低收入者购买、置换房屋创造了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再从本次减免税费的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向个人购销房产倾斜,也就是说,个人购买新房或以旧换新者都将得到实惠;

2、向普通百姓倾斜,此次税收优惠主要是普通住宅,以保证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

3、向房改房倾斜,规定对房改过程中企业和单位按房改价格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以加快住房资金的周转。

4、向二手房市场倾斜,规定对个人购买的住房再出售时减免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有利于房地产二级市场房价的下降。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